常言道:「好了傷疤忘了痛。」
省略了前文後理,標點符號與語氣,這七字,其實僅僅描述了一種普遍現象,不一定就拿來訓人。
普羅大眾,不作興每日三省其身,受了傷,捱過痛,結了疤,也就成為沒事人,好沒心肝。
有次一時失神,把剛注滿了沸水的杯麪完完整整覆蓋在腳板上,立時得了個二級燙傷,痛了兩個月之後,又再步履如常了。如果那時有人跟我說:「你啊你,總是好了傷疤忘了痛。」我會假裝糊塗,當這教訓是祝福:「噢,你做到了,痛過了就忘痛,省得落下了陰影,招致雙重損失,等如二度受創。」對,傷疤好了我幹嘛要牢記腳曾如何痛痛痛?你想我把傷疤當成個烈士襟章來供奉,提醒我以後別吃杯麪還是小心燙水?你要我以為小心翼翼吃杯麪吃到誠惶誠恐,邊吃邊想起痛過的感覺?結疤之後還久不久摸一下疤痕,引以為誡,就能避過生活中五花八門千奇百怪的意外?
不再重覆犯錯或永不犯錯,就為了這個,便把玩傷疤與痛?這筆賬算不清,這樣孜孜不倦的汲取教訓,不划算。
不是腳痛就是腰痠,為防背痛,要以痛隨心,這樣的課不如罷了。
吃一塹,長一智,與其多智而長痛,不如愚魯一點,火來水淹,痛再來心掩。同一處的痛痛多了,疤便成繭,痛即是癢,沒事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