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恥笑「佛山冷血十八人」,換了十八個都是香港人,又會怎樣?以前我不會懷疑,但當香港人認同外傭連居港權的申請也是屬於不道德,但同時不支持修改基本法、不承認憲法有漏洞只會辱罵替外傭打官司的公民黨、力撐人大釋法的這當兒,這十八個路人甲都是香港人的話,我估一樣會袖手旁觀,因為:
1平時眉精眼企只是為了應酬老細、抓銀。2不會停下來,驚人敲詐(但忘記了自己已經破產着草)。3認為是乞丐,身上沒有零錢(就算有也不會給)。4痛恨湧來香港爭床生仔爭福利的內地媽媽與孩子,巴不得他們死光。5剛好拿着名牌包包,不捨得放低包包去抱受傷的孩子。6謠傳孩子身上有傳染病。7十三億人太多,救不了多少。8封范徐做偶像,內地不幸事件太多了,管得了嗎?9只是看了一眼,不理解真相嘛。10照顧孩子是他媽的事!11她爸是李剛嗎?12萬一撞傷人那個,他爸是李剛怎麼辦?13不是男孩只是女娃而已!14當黑!每天都見到車禍、追撞。15這就是愛國教育沒有教的中國通識啊。16佛山大搞奧運、世博或者大運會,人民才有生機!17難道美國沒這種事嗎?18……像坦克車輾過……是不是佛山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