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導遊越洋投訴無小費當地旅行社剋扣 港旅議會無權出頭

泰導遊越洋投訴無小費
當地旅行社剋扣 港旅議會無權出頭

【本報訊】市民報團外遊,除基本團費,還要額外附加數百元小費,但原來大部份小費是歸旅行社所有,當地的導遊未必有錢落袋。有泰國導遊向香港旅遊業議會投訴,指已無法維持生計,要求本港旅行社加團費每人100元,並歸導遊所有。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由於事件涉及當地旅行社及導遊的勞資糾紛,與本地旅客無關,故增加本地團費的做法並不可取。
記者:袁慧妍 翁煜雄

泰國的一名導遊向本港旅議會投訴,指旅行社藉泰國導遊及司機之名,向團友收取港幣200元小費,旅客以為自己已付出不少,但實質所有小費全歸旅行社所有,導遊及司機一無所得;當地旅行社更規定導遊及司機不得向團友透露小費去向,又不准額外索取多於上述數額的小費,否則會被內部處分甚至革職。
他續稱,導遊已無法維持生計,自掏腰包帶團的情況頻頻發生,以致不少導遊被迫離開行業,故導遊大有可能「供不應求」。他要求旅行社加團費每人100元,並歸導遊所有,讓導遊可得兩餐溫飽,否則不排除發動工業行動。

旅行社反對改制

消息人士透露,本港旅行社一向以基本團費定價,再另收小費,舉例說報名時團費1,800元,再收小費600元,團友共付出2,400元;600元小費當中,大部份會歸香港旅行社,小部份會歸香港領隊,當地旅行社、導遊、司機最終只共佔當中一至兩成。團友報團時已獲告知小費多少,故旅程結束時未必會額外另給小費。
他又指,本地旅行社代收小費的做法已沿用十多年,但消費者對收費有一定混淆,故一直研究取替的方案,如改為旅行社只能公佈一個團費,或效法外國做法,團友直接把小費交給導遊,令團友對收費更清晰。不過此舉引起本地旅社行激烈反對,而且旅議會正檢討架構,故未能推行有關做法。
他補充,旅行社代收的小費「幾乎間間一樣」,例如泰國團每日向每名旅客收取50元;現惟有期望透過競爭法立法「借刀殺人」,防止旅行社合謀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