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兩周學生意外受傷未能上課,遙距大學竟拒絕學生延期就讀,已繳學費白白浪費,傷癒重讀又要再繳學費!大學稱學校政策須與美國總校一致,拒酌情處理。立法會議員批評大學制度過份僵化、不近人情。
李先生為在職人士,多年來一直省食儉用來業餘進修,去年開始修讀美國上愛荷華大學(UpperIowaUniversity)香港分校心理學學士課程。新學期8月24日開課,惜李先生於9月3日過馬路時滑倒受傷送院,醫生指傷及腰部神經,影響下肢活動能力,須留院治療。兩日後李告知學校身體情況及申請將本學期三個科目延期,待康復後復課,豈料遭拒,「學校話頭兩個星期可以無條件Drop科(退選科目),但過咗就唔可以退番學費,亦唔可以將呢三科延期」。
「話我唔夠出席率」
李先生日前收到校方電郵,指他首五周的出席率不足五成,撤銷他的修讀資格,不會發還學費。「學校唔畀我將呢三科延期,下個學期再讀,明知我未出得院都係要等到五個禮拜之後就話我唔夠出席率,吞晒我啲學費!」李先生抱怨。
上愛荷華大學香港分校回覆查詢時表示,該校政策與美國總校相同,學生應於首兩個星期提出退選科目,個別科目不能延期。李先生首兩周曾上課,學校視他已開始修讀該三科,又指該校的學位課程可於七年內完成,李先生於限期內完成可取得學士資格。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批評該校做法不近人情:「學校嘅制度過份僵化,為難學生。」即使學生向教育局求助,也可能不得要領,「佢哋可以搬套學校規則嚟解釋」。張建議學生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由該會向學校施加壓力。
教育局指院校可按其情況自行制定學生未能上課的安排,若學生遇到有關非本地課程的問題,可致電非本地課程註冊處25200255。
檔案編號:0921015
港院校學生延期復課安排
香港大學
若因病申請延期修讀,會個別考慮是否批准,所繳的學費可延至下學期使用
中文大學
休學最長兩年。會按個別情況酌情批准,並退回已繳學費
科技大學
若學期中途因病停學,會考慮酌情安排延長修讀年期,已繳學費或保留至下學期使用
理工大學
可向所屬學系申請休學,系主任因應情況退回部份學費
嶺南大學
學生須連同相關文件向教務長申請停學,一般停學不能超過一年。已繳學費不予發還,會酌情處理延至下學期使用
公開大學
可向教務長申請延期修業,復課後若能在議定時間內完成修讀已獲准延期修讀的科目,毋須另繳學費
教育學院
在開學前申請休學,已繳交的學費可於復課時使用。若於該學期中之後才申請休學,不會發還學費,亦不能作為復學時之學費
恒生管理學院
院校會視乎學生實際情況予以考慮,難一概而論,會盡量酌情處理
註:浸會大學、城市大學及樹仁大學於截稿前仍未回覆
資料來源:有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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