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另一對在80年代來港打工的菲傭夫婦,昨亦就居港權提出司法覆核。兩夫婦06年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證被拒,提出上訴。入境處之後容許他們不以外傭身份居港,作為和解條件,但留港年期要重新計算。兩夫婦否認接受和解條款,認為自己已居港滿七年,要求推翻政府不發身份證的決定。
申請人DanielL.Domingo及IreneRaboyDomingo為夫婦,分別在85年及82年來港打工,二人育有三子女,全部在港出生,除幼子在菲律賓,另兩子女均有居港權。
否認接受和解條款
兩夫婦06年8月申請身份證被拒,提出上訴。政府07年10月開出條件,只要兩夫婦收回上訴,將獲准無條件留港,但留港年期需由07年起計算,故二人要到2014年才算居港滿七年,可申請居留權。夫婦08年再申請身份證被拒,其後上訴,去年被駁回。
代表兩夫婦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昨指,兩夫婦當時只表示願意收回上訴,但沒接受居港年期由07年起重新計算。又指政府審核二人居留權申請時,沒有考慮他們的家庭在港等因素。李亦質疑,政府願意容許夫婦無條件留港,是避免他們挑戰《入境條例》。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陳樂信昨反駁,夫婦接受政府提出的利益,就是代表願意重新計算留港年期。陳又指,妻子06年至07年間曾非法留港,故亦不算連續居港。法官押後裁決。
另外,本月初《入境條例》被指違憲的外傭居港權案,將於本月26日開庭處理。
前保安局長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若法庭在本月26日拒絕政府暫緩執行申請,港府應即時提呈人大釋法,因屆時政府要即時處理逾12.5萬名合資格外傭申請。
案件編號:HCAL127、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