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車輾女童事件有些後續消息。一是羊城晚報昨晨電話訪問了肇事的第一輛車的司機,他說他不會自首,他當時知道撞倒人了,「但是我很怕。換作你壓到人,你也會跑。」他說他「也有老婆孩子,沒有我,他們生活不下去。」自首就什麼都完了。第二個消息是,前晚佛山警方稱,當晚已抓獲了第二輛肇事司機蔣某。昨天下午,第一輛肇事車的司機胡某也投案自首了。第三是內地傳媒訪問了救起小悅悅的拾荒婦人,她叫陳賢妹,她今年58歲。記者問她「救小悅悅時你想沒想到可能會被寃枉?」她說「我不怕。」她是窮到沒有錢可以被寃枉了。但她的兒媳說,有人說陳賢妹是「想出名、炒作」。聽到這些風言風語,她心裏很難過,「難道做好人就這麼難?」
這幾個消息使人聯想到幾個問題。一是與其說司機冷血,不如說他出於保護自己的本能反應:大陸在貪汙風之下取得駕駛執照不難;開車沒有第三保險,即使有保險,跟保險公司索償也不易;撞死人可能只賠兩三萬,但撞傷人的賠償會是無法估計的大數目;沒有社會保障,司機被捕全家都會陷入絕境,所以司機說,「換作你壓到人,你也會跑。」其二,佛山警方說第一輛車的司機已自首,這說法可以存疑,一來司機剛說過不會自首,二來當局找人替罪以結案在大陸不是新鮮事。其三,記者問陳賢妹,「想沒想到可能會被寃枉?」可見救人是有「被寃枉」可能的;至少,社會不欣賞好人,反而會有「想出名」這類風言風語。你說這是個別人的冷血,還是整個社會的病態?好人難做;人們也往往被逼要做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