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價現時仍然處於高位,帶旺回購金飾的市場,惟驗證回收金飾過程中,損毀的風險可能要由市民自行承擔。消費者委員會表示,變賣金飾如純屬買賣交易,有關投訴該會未必受理。
王先生早前到粉嶺一珠寶金行變賣一個金吊墜及一條金鏈,經店員初步檢查後表示為K金,估值約1,100元。王同意出售,並向店員表示欲加錢換購其他金器;後因款式不合最終只着店員「熔金」套現。店員向他表示:「循例要燒一燒你條鏈再檢查。」結果金鏈被燒毀,證實只為鍍金不能變賣,只回購了吊墜,王要求賠償遭拒。
客人須承擔風險
該行回覆本報,回購金器有既定程序,店員先用肉眼判斷,參考金器上成色指引,然後上磅秤,按照金價向客人報價,雙方同意後就到最後火燒驗證的步驟。如火燒後證實非真金,金飾不能還原,金行亦不可能回購,不會作出賠償。「如果有客拎條鏈嚟,一口咬定係金,我哋燒完發現係假嘅,要我哋賠,對我哋好冇保障」,並指出此乃行內一貫做法。
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理事梁永強指出,鑑辨真金的方法包括火燒、剪開檢查及用磨金石等,須向客人解釋,「唔講清楚就唔可以立亂燒人哋啲嘢」,如金行已清楚交代,損毀風險則由客人承擔。他續指,經驗好的金行店員基本上「一拎上手」便可鑑定是否真金,惟行內老一輩教人磨驗的師傅已幾乎絕迹。
檔案編號:0912073
金飾單據應妥善保存
消委會指於金行變賣金飾,如不屬消費行為或其中一部份,該會未必可處理此類投訴,「比如佢以前同嗰間金舖買,contract入面話可以回購番,呢類嘅case消委會就會接;但如果佢同間金舖之前冇任何合約,亦唔係將以前啲金飾賣番畀金舖,呢個可能只係買賣糾紛」。該會提醒,金飾店通常會購回本身售出的產品,但會要求出示購買單據證明,其他商號的產品則不一定購入,故消費者應將收據妥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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