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李小姐收到稅單,發現年初轉工月薪與舊公司相差一萬元,但稅局仍按其舊收入計算預繳稅金。她要求稅局調整或不預繳被拒。稅局解釋,香港有暫繳稅機制但並無預繳稅,而市民收入減少一成已可申請緩繳薪俸稅。
稅局透露上個財政年度共處理33,100宗緩繳薪俸稅申請。而計算納稅方式是以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賺取的入息計算,分兩期徵收,第一期交稅金75%,約於明年1月交,餘下25%是在該繳稅年度完結後交。由於徵稅是從納稅人已賺取的入息收取,故並無預繳成份。
另稅局又稱若納稅人符合申請新免稅額、入息較上年度下跌超過一成或停職等原因,可於繳稅期限28天前申請緩繳全數或部份薪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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