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建聯元老捲入種票疑雲。身為本屆區議會選舉油尖旺區佐敦東候選人之一的民建聯葉傲冬,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孖生弟弟葉國忠之子。本報接獲投訴,指已遷居到港島東的葉國忠為了投兒子一票,借用住址以便繼續登記為佐敦東選民,有種票之嫌,已經向選舉事務處投訴。
葉國忠為民建聯前中常委及油尖旺支部前主席,03年起因健康問題淡出政壇。其子葉傲冬08年參加佐敦東區議會補選勝出,今年報名競選連任。
同為該區候選人的獨立人士李景華向選舉事務處投訴,指根據選民名冊,葉國忠與女兒葉傲霜登記為佐敦東的選民,登記住址為寶靈街10號4樓。但他指葉國忠一家其實早已遷往港島東居住,現有登記的寶靈街地址其實是民建聯相關人士所有。有街坊指出,上址一直只有一名老婦居住,顯然並非葉國忠的常用住址,又指多名民建聯相關人士亦用上海街兩個地舖地址登記為選民,質疑民建聯有種票之嫌。
據土地註冊處的資料,寶靈街10號4樓的單位自1987年以來未曾轉手,登記業主亦非葉國忠。本報曾多次嘗試聯絡葉國忠查證投訴是否實屬,但一直未獲回覆。
當局拒評是否接投訴
葉傲冬回覆本報時否認種票,強調父親葉國忠及妹妹葉傲霜多年來一直是佐敦東的選民,從未改變選區。他承認父親最近已遷離佐敦,但不清楚父親有否及時更改選民登記地址。
選舉事務處拒絕評論有否接獲上述投訴。發言人表示,根據法例,市民申請登記為選民時呈報的住址,必須是他在香港唯一或主要的居所。任何人在選民登記申請中作出虛假陳述,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