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台灣回來,在最後一刻趕得切報名明年的半馬,跑了4年,到今年其實已經有點熱血漸減,幸好在台北又找到了解藥,這是一本林義傑的書。
林義傑是誰?簡單來說,他是一位超級馬拉松運動員,跑的不是一般馬拉松,而是挑戰高難度的超長跑,如24小時馬拉松、橫越撒哈拉和亞馬遜等等的賽事,很嚇人吧,他很會跑,跑得很久,但這不是最感動的部份。
是幽默感,兩日連續看了他的最新作品,最有感染力的不是他大學時每日只睡4小時,每晚飯後,還要兼職4小時的士司機來養活自己的辛酸,而是他那些為自我解脫的幽默感。
話先說回來,在這幾年自己參加半馬的歷程中,曾經為一位友人的一句說話而耿耿於懷……「晨早起身落街長跑,咁攞苦嚟辛,儍仔先做嘅啫!」聽到這話,我的即時反應是與他辯駁一番,最後當然是不歡而散,今日想來,問題來自我身上,你鍾意跑啫,咁就要將唔鍾意跑嘅人都當是衰人嗎?
時光倒流的話,我會回友人一句:「係囉,我都覺得自己儍儍哋!」然後轉身繼續跑自己的路,幽自己一默,比嘲笑別人其實更令自己開懷。
好一個林義傑,回憶起他在亞馬遜長跑時有這一句:「如果真的要犧牲的話,就給牠吃掉左手吧。」在講甚麼?話說由於他睇得國家地理頻道太多,很難忘河中食人䱽和鱷魚吃掉野豬的場面,所以在徒步橫越亞馬遜河時,他就很擔心的苦思如何招架……
「若果鱷魚出現,咬我雙腳的話,走不動就實冇命;那還是將手放入牠的嘴吧,右手太有用,唯有對不起左手了;沒有了一條臂的我,日後有命的話還是可以結婚生仔吧,然後勉強可以在街上賣獎券;阿仔的同學見到我,我個仔還可以自豪的向他們講,我老竇當年橫越亞馬遜時與食人䱽及鱷魚搏鬥,結果英勇斷臂,如此這般,他還是會以我這個老竇自豪吧!」
唔知點解,這位「台灣之光」講得自己越渺小,我就越覺得他偉大,他新書書名比村上的更長,有興趣的自己找找吧。
文:key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