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島西半山樂信臺完成屋苑大型翻新工程,擁有樂信臺兩層停車場的長實旗下物業發展商ThorogoodEstateLimited,擁有在外牆及頂樓作廣告宣傳的專利,卻拒絕支付170多萬元外牆維修費,小業主憤而提出民事訴訟。調解過程中Thorogood願意支付87萬元,條件是要「賣斷」維修責任,以後毋須承擔外牆維修及保養費用。小業主認為Thorogood「大蝦細」,決定入稟追討到底。 記者:袁慧妍
樂信臺有三幢住宅共484個面積888至1,290方呎的單位,由Thorogood委任長實全資擁有的港基物業管理公司管理。09年10月,樂信臺業主大會通過展開翻新工程。根據大廈公契,每戶擁有樂信臺45份至60份權益,Thorogood則有487份,相當於8至10個單位的權益;故當每戶須付20萬至30萬元維修費時,業主認為Thorogood須付238.9萬元。
惟業主指出,Thorogood自行詮釋大廈公契,認為只需承擔63.1萬元,拒絕支付涉及有關「commonareas」包括外牆及頂樓的維修費175.8萬元。業主立案法團遂於土地註冊處申請把車場釘契,並提出民事訴訟。
今年7月的訴訟調解會議上,Thorogood表示願意支付87萬元和解,當中50萬元屬「企業信譽」費用,但要求法團承認住宅樓層的外牆維修及保養費用須由法團承擔,即以後外牆出現任何問題,Thorogood都可置身事外。
加入不平等條款
有業主表示,樂信臺樓齡20多年,外牆問題多多,Thorogood責無旁貸,且Thorogood擁有物業權益及外牆廣告專利,卻在和解協議上加入維修免責的不平等條款,「佢哋恃強凌弱,如果我哋咁都接受,即係出賣將來,變成千古罪人」。上月底業主大會上,業主以63%大比數通過興訟爭取公義,雙方定於10月24日對簿公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認為Thorogood搵業主笨,「外牆賣廣告就佢揸主意,維修就要業主畀錢」,認為Thorogood須承擔外牆維修費。港基物業管理公司發言人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