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特首報告,最後一次報告,作出了最感性的告解:自問任內未曾做過一次違背良心的事,也沒有做過違背香港人的事。
我們不是天主,無能進入特首的內心世界,摸一摸他的心,屬優良常可劣哪一級。另外,良心人人有,有些較堅硬固執,沒那麼容易違背,有些比較小巧靈活富彈性,即使偶爾違一違背一背,也只是妥協變通權宜之計忍辱負重為大局着想為千秋着眼。
我們沒有證據,就不宜判斷良心之有無。能力不足,民望不濟,與良心無關。更何況,每人都有苦衷;即使是汪精衞,也有他的苦衷,你問他有沒有對不住中國人,他大抵會說我是為中國人好,為一般人看不見的大局好,故而良心與苦衷兼備。
所以,也很難說特首這麼多年有否做過對不住香港人的事有否出賣過香港市民。即使是硬升林瑞麟這件事,或許他的良心真的相信愛香港與受香港人愛戴是不能共存的,對得住香港就必然對不起港人的感受。而苦衷可能是他的良心頂不住中央的狠心,他的良心發現保住自己的良心撐下去翻了臉,會令得中央對未來特首自決自治更不放心。
用心太過良苦,良心是否也就隱藏得更深,不易為嗜甜的凡人察見?
說到最後,特首說他這番心跡還待市民評價。市民我並不在乎領導人無從驗證的良心,只關心業績,對得住對不住,由業績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