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閃電劫44萬兩賊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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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電劫44萬兩賊入監

【本報訊】年輕男子從銀行提取44萬元巨款後,遭四賊攔途截劫。其中兩賊昨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四年及六年,法官鮑理賢指兩賊搶劫過程之迅速,令途人亦無法辨認其容貌,逃走賊車亦掛上假牌,顯示早有預謀,須判阻嚇性刑罰。
兩名被告姚智銘及羅瑋雄(均26歲)被控於今年3月26日,在太子道西一間恒生銀行分店外,與其他在逃人士打劫事主葉家強(27歲)。辯方一度質疑竊款是黑錢,但承認無證據證明此說。姚除被判監六年外,另因停牌駕駛等罪判停牌五年。
案件編號:DCCC639、9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