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資深繩索教練被指非禮應邀上他住所的女學員,經審訊後被定罪判囚3個月。教練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形容,裁判官的思想守舊,對分析證據構成影響。高院法官昨認為原審裁判官犯錯,令教練未能獲得公平審訊,判他上訴得直,撤銷非禮定罪。
質疑裁判官是否公平
按控方案情,女事主聲稱於去年9月10日,遭上訴人楊復貽(37歲)非禮,包括手放大髀、輕撫肩、手及腰。裁判官於裁決時指出,上訴人從未跟事主討論二人的關係,亦沒有明確要求事主做其女友,因此對上訴人跟事主有親密接觸,感到難以置信,終拒絕接納上訴人辯稱,當時正開始與事主發展成為情侶。
高院法官直言,關注裁判官的「難以置信」結論,質疑裁判官是否公平地分析證供。資料顯示,上訴人於本年6月被判刑後,即時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HCMA4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