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豐家族後人李德義之子李建勤的離婚分產案,前妻曾昭穎昨開始出庭作供,透露前夫擁有私人飛機、遊艇及賓利房車,連父親李德義也曾嫌他大花筒,不過前夫不想有子女束縛,07年她懷孕時要求她墮胎,導致婚姻破裂。
曾昭穎供稱96年與前夫拍拖,98年同居,婚後她一直不設防,前夫亦沒有反對她懷孕,但她07年發現懷孕時,前夫卻要求她墮胎。她認為當時前夫改變了主意,覺得子女不適合在他的生命中存在。

有飛機兩遊艇30部車
08年3月女兒出生後僅一個月,曾昭穎決定與前夫分開,她指前夫自女兒三個月大起,便沒有再見過女兒,前家翁李德義則於去年底見過孫女一面。
曾昭穎指李德義在99年曾批評兒子是大花筒,她又列舉離婚前,二人在外地擁有20至30架車,包括勞斯萊斯及賓利房車,英國的大宅聘用了保安、傭工、司機及專責照顧愛犬的工人,前夫又購買私人飛機及兩艘遊艇,她曾於07年坐過該飛機,但沒有上過遊艇,因為正值懷孕。
李建勤的律師盤問曾昭穎時則指,李德義對維持家族財產控制權非常着緊,早年屬意由後人Gabriel繼承他在倫敦及香港的生意,並就成立信託基金一事諮詢曾昭穎意見,不想在生或過身後引發家族爭產。
本身為執業律師的曾昭穎,強調自己離婚前對家庭貢獻良多,98年仍然是見習律師時,已應前夫要求協助他打理物業投資生意,也管理他的私人事務,每周平均工作30小時,二人分開後前夫反過來要聘請數個人代替她以往的工作。
08年展開離婚官司後,曾昭穎聲言為支付龐大的律師費,要節衣縮食,減少衣服和化妝品等開支,只花費在女兒及生活必需品上。曾昭穎指女兒今年8月入讀幼稚園,她希望當全職媽媽,待女兒13歲時送她到外國寄宿學校讀書,自己才找兼職。
案件編號:HCMC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