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12歲少女無業漢囚四年四個月

非禮12歲少女
無業漢囚四年四個月

【本報訊】醉酒無業漢見到剛放學的少女起色心,在少女家門外從後箍住她,將她拉往後樓梯非禮。少女咬他及抓他反抗,將他擊退。無業漢事敗,將少女的頭撼落地及踢她幾下洩憤後才離開,令少女頭和前額腫脹。無業漢早前承認非禮及蓄意傷人罪,精神報告指他沒有精神病傾向,但需長期評估是否有孌童癖。高等法院法官斥被告手法凶殘,判他入獄4年4個月。

被告黃祖汗非禮12歲少女,昨被判監4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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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暴力手段凶殘

根據12歲受害少女的心理報告,少女現時沒有心理困擾,毋須接受治療。暫委法官李瀚良判刑時指,被告將少女的頭連環撼在地上,非常危險,少女已完全康復,實非常幸運。被告將少女的頭撞地及踢她,是要洩憤報復,他向手無寸鐵的少女施以如此暴力,相當凶殘,而且他在光天化日下犯非禮罪,案情嚴重,若非少女反抗,後果不堪設想。
案發於今年1月13日,被告黃祖汗(34歲)跟隨少女返回上水清河邨家門前,將她拉到後樓梯,伸手入校裙內非禮。少女反抗,被告以暴力報復。
案件編號:HCCC2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