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糾纏六年 三戰三輸挑戰校本 教區終極敗訴

訴訟糾纏六年 三戰三輸
挑戰校本 教區終極敗訴

【本報訊】天主教香港教區興訟指控《校本條例》違反《基本法》,兩度敗訴後上訴至終審法院,昨日終院頒下終極判決,五名法官一致裁定教區再敗訴,糾纏六年的訴訟終以教區三敗結束。曾經警告敗訴會放棄辦學的教區前主教陳日君樞機昨拒絕回應,現任主教湯漢則稱不會放棄辦學。
記者:梁瑞佩 倪清江

立法會04年通過《教育(修訂)條例》,即《校本條例》,資助學校須於09年中前成立有家長和教師代表的法團校董會。教區05年入稟司法覆核,指條例違反《基本法》,被判敗訴,09再提出上訴又被駁回,遂於去年向終審法院上訴。

陳樞機:冇嘢好講

本案的爭論在於教區堅稱,《校本條例》削弱教區對校董會組成方法的百分百「控制權」,有違《基本法》第136及141(3)條訂明「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訂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及「宗教組織可按原有辦法繼續興辦學校」。
終院判詞指出,《校本條例》根本是建基於原有教育制度,而《基本法》條文保障宗教團體按原有方法辦學,只是保障他們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及參與宗教活動,若當局透過立法改革或行政指示,禁止進行早禱會及宗教教育堂,這才會違反有關條文;教區指稱的百分百控制權,並不是《基本法》保障的憲法權利。
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指出,在《校本條例》下,宗教團體在法團校董會仍佔有六成大多數,校內的宗教活動不會受間接的攻擊及侵蝕。至於訟費,留待與訟雙方自行協商。
陳日君樞機昨晨近10時匆匆趕入位於堅道的天主教區中心,只說「冇嘢好講」。其後抵埗的湯漢主教表示「當然遺憾」;被問及會否如陳樞機所言放棄辦學,他稱「我哋冇話放棄」,「我哋對社會有責任,一定會繼續,我哋承諾咗,教會有辦學責任,一定竭盡所能」。
教區教育事務主教代表黃若嫻其後稱「教區係會守法」,「直到一日,我哋認為教育信念、理念唔能夠實行,我哋再作另外想法」。

全港有846間資助學校須按《校本條例》成立法團校董會,教育局表示,截至前日有489間已成立,另67間遞交了章程草稿;餘下34%、即290間仍未啟動成立,主要屬天主教教區及修會、聖公會和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等的學校。
不遵循條例,教育局有權收回有關辦學權,及控告辦學團體。據了解,教育局無意使出撒手鐧,也無意為該290間學校的設定成立死線。
循道衛理聯合教會昨發表聲明,稱對判決深感失望及遺憾,並指判決只代表法例並沒有違憲,但並不代表法例合情合理。該會稱會繼續與教育局商討修訂有關條例和行政措施。
聖公會大主教教育顧問夏永豪重申不認同法團校董會是最好管理方法。不過他稱教會作為守法團體,「下一步睇吓喺遵守法例大前提下,點樣貫徹辦學理念,向前進一步」。
案件編號:FACV1/11

天主教教區
挑戰《校本條例》事件簿

日期:02年底
事件:教育局將《校本條例》草案交立法會審議

日期:04年7月
事件:立法會以29對21票通過條例,陳日君警告會放棄辦學權

日期:05年12月
事件:天主教香港教區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日期:06年11月
事件:高院原訟庭裁定教區敗訴

日期:08年3月
事件:教區與教育局展開和談,無限期押後原定的上訴聆訊

日期:09年11月
事件:和談失敗,教區啟動上訴程序

日期:10年2月
事件:上訴庭維持原判,教區再敗訴

日期:10年3月
事件:教區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日期:10年12月
事件:陳日君再警告若敗訴或放棄營辦學校

日期:昨日
事件:終院駁回上訴,教區第三度敗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