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豐前媳婦提條件:收55億即離婚

恆豐前媳婦提條件:
收55億即離婚

【本報訊】佐敦恆豐酒店家族成員李建勤與律師妻子曾昭穎的離婚分產案,昨展開第二天聆訊,揭露曾昭穎要求一筆過7億美元(約55億港元)贍養費,結束8年婚姻,此後與前夫一刀兩斷,各不相欠。李德義一方則認為他和兒子簽署的貸款協議等如婚前協議,就是以防兒子離婚時被瓜分家族資產。
記者:彭嘉賢 蔡曉楓

李建勤及曾昭穎在英國劍橋大學邂逅,00年結婚,當時曾昭穎年僅25歲。之後二人因為曾昭穎懷孕一事而意見不合,08年離婚,結束八年婚姻。

曾昭穎(左圖左)要求一筆過55億港元贍養費,然後與前夫李建勤(右圖左)各不相欠。
彭嘉賢攝

李德義父子有貸款協議

李建勤父親李德義的代表英國御用大律師昨亦指,二人結婚時只有20多歲,曾昭穎也是剛完成見習律師訓練,他們全靠李德義經濟上的支持,才有今時今日,故二人離婚後,李德義絕對不願意讓前媳婦及孫女得到所要求的7億美元得益,只提出給予4,800萬美元(約3.7億港元)贍養費連律師費。
曾昭穎指控李氏父子99年簽署貸款協議,透過轉讓李建勤名下公司股份,以償還李德義借給他的35億日圓(現折合為港幣3.5億元),令這些股份不被當為李建勤的資產,以減少贍養費。代表李建勤的英國御用大律師MartinPointer昨指,該協議的性質與婚前協議書相若,李德義的兒媳一旦離婚,李便行駛認股權要求兒子轉讓股份還錢,以保障家族資產,現今的有錢人訂立這類婚前協議不足為奇,並無不妥。
Pointer又反駁曾昭穎聲稱因結婚而回流香港,放棄在倫敦當律師令她每年損失700萬港元收入的說法,Pointer認為她在港仍有賺錢能力,法庭計算贍養費時不應該時光倒流,假設她繼續留在倫敦執業。
Pointer指出,曾昭穎稱自己無論在家事上或物業投資生意上均對家庭有貢獻,但這些貢獻實屬正常,法庭毋須看得太重。
Pointer要求法庭考慮,兩夫婦婚後一直租用豪宅當作婚姻居所,未曾真正擁有物業,三藩巿大宅也是08年鬧離婚時買入,嚴格上不算婚姻居所。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MC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