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有一個女同學Lilian,她身邊有一個如影隨形的男孩Joe。一班同學聚在一起,Lilian總是指着Joe說:「他不是我的男朋友!」以免其他男孩以為她名花有主,被斷了後路。那時Joe總是微微一笑,默言無語。但與其說是微笑,倒不如說是苦笑吧。他就是那種在女孩身邊默默守候、相信終有一天會感動她的男孩。
其實我不大相信愛情可以因感動而生。愛情是不可理喻的,我們總是無法用理性來解釋為何自己站在某人跟前,心裏竟會怦怦亂跳;也無法用理性去解釋為何這人一次又一次傷害我,但我卻對他難以忘懷。感動卻是在許多事件發生以後,我們對某人的觀感改變了,覺得這人是對我真正的好,或出於報答,或為了一己的幸福,我們在理性上開始覺得「應該」跟這人在一起。這就是問題所在──應該。在愛情的角度裏,根本沒有應不應該,要愛就愛。
Lilian知道Joe對她最好,可她並不愛這個男孩。這就連陌生人都看得出來,Joe自己也非常清楚,但他選擇等。每天給她買早餐,上課時替她抄筆記,下課後幫她做功課,下雨給她撐一把傘,搬家時為她做苦力。他就是喜歡這個女孩。
感動是一件事,愛不愛你又是另一件事。這一點不能怪Lilian,不喜歡Joe並不是她的錯,但為甚麼要讓這男孩一直癡癡地等?為甚麼不向他告白?因為有個忠心耿耿的觀音兵服侍自己,有個永遠stand-by的後備,為Lilian帶來極大的安全感,於是她偶爾向他撒撒嬌一副欲拒還迎,讓男孩心存希望。這女人心地不好,不值得愛。他分明憨居,卻是一個好男人。你無福消受,可別暴殄天物。
Daisy
作者Profile
國際律師行寸嘴女律師,獨居九龍塘蘭開夏道,享受着現代男歡女愛,是名副其實的BobosinParad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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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迪詩
逢星期二、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