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社民連成員去年底在中聯辦外示威,聲援內地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聯盟發起人趙連海,其間將象徵毒奶粉的「粟粉」掟入中聯辦,因而被控。主審裁判官梁榮宗昨指被告行為不涉暴力,不會破壞社會安寧,判二人無罪釋放,同時指控方誇大案情,例如當值警員自稱粟粉入眼感不適,但急症室醫生「連紅筋都搵唔到一條」,質疑控方「用公眾條例保護小眾地方」。
記者:楊家樂
同為26歲的被告招顯聰及姜靈彰,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十多名社民連成員聲援。姜在散庭後稱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檢控示威者,猶如內地政府以「尋釁滋事罪」起訴趙連海。他認為中聯辦不接收他們的信件,才會引發今次事件,但承認有更好的方法表達意見。
裁判官昨裁決時質疑,示威者身處的中聯辦外範圍,既有花槽阻路,又被警方設下的鐵馬重重包圍,加上當時有大批警員駐守嚴密監控,普通市民難以進入,像是私人地方多於公眾地方。惟控辯雙方均同意該處屬於公眾地方,故法庭沒有異議。
官指並無挑釁在場人士
此外,裁判官認為二人雖是即興而行,拋擲裝有粟粉的膠樽及膠袋時,並非針對其他在場人士。但被告或會擲中其他人,其行為不合理亦不負責任,實屬擾亂秩序。
不過,裁判官指被告並無挑釁現場人士,例如記者只顧採訪,而警員亦不會非法使用武力,至於中聯辦保安人員,裁判官形容:「有個看門口,對外面嘅事冇興趣;有個只係着重清潔,見人拋嘢入嚟就揼……唔會揸支棍衝出去打人。」故被告行為難以引發暴力場面,不算破壞社會安寧。
裁判官又謂控方誇大案情,除了當值警員自稱粟粉入眼感不適外,控方又謂被告拋白色粉末引起恐慌,但裁判官說:「如果真係覺得係劇毒,個個警察戴晒防毒面具啦!」
案件編號:ESCC21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