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已發出今年10月至12月季度差餉或地租通知書,並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以每個評估差餉物業1,500元為上限;是項寬減不適用於地租。市民須於本月底或之前繳交費用,遲交將被加徵5%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6個月仍未繳款,尚未償還的款額包括被加徵5%附加費,將再被加徵10%附加費。
市民可利用銀行自動轉賬、電子繳費、郵寄方式繳交費用。如未收到通知書,市民可致電21520111或傳真至21520113查詢;或攜同以往任何一季的通知書,到中環郵政總局、灣仔稅務大樓郵政局、九龍中央郵政局、尖沙嘴郵政局,補領通知書補發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