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在互聯網上很容易便搜尋到消費者被悅榕莊以不良手法推銷服務的個案留言。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批評政府就打擊不良營商手法修訂《商品說明條例》進展龜速,令市民繼續缺乏保障。
李華明批評,政府就立法打擊不良營商手法已比原定時間遲了幾個月,但仍只聞樓梯響,令更多消費者受害,政府難辭其咎。
消委會籲盡快立法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收到552宗美容服務的投訴,當中155宗涉及銷售手法;發言人希望政府盡快落實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稱,政府正就立法打擊不良營商手法擬備條例草案,目標是盡早落實建議。發言人續稱,考慮了公眾諮詢的意見後,建議就預繳式消費合約強制設立7天冷靜期,涵蓋行業包括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的貨品或服務、如美容、瑜伽及健身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