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吧禁吧 - 李碧華

禁吧禁吧 - 李碧華

內地廣電總局內部規限嚴苛,未來三年,十幾廿類戲劇題材全禁,拍了也槍斃,血本無歸。影視公司面對吊銷執照或撤銷平台的威脅,什麼也不敢拍了。說「有趣」,是到了一個荒謬的地步,叫人駭笑。
那麼娛樂節目呢?原來港台海外那些「普通話不標準,其不置可否自由化價值觀傷害了觀眾」的藝人主持人特別嘉賓……總之稍為紅一點的,違規出鏡即重罰。選秀真人秀(「超女」、「快女」)和電視相親節目(「非誠勿擾」……),一旦太受歡迎,在熒屏上泛濫,便禁。
唱唱歌,相相親,歡笑一個晚上,又不是政治鬥爭,更非淫媒扯皮條,有何傷風敗俗妖惑民心的「功力」?
也看過不同台的相親牽手節目,內容是否精彩端賴一點「意外」。一回來了個亢奮的求偶男,後來發現他是通緝犯,得意忘形了。一回有帥哥上節目,迷倒眾女,都亮燈示愛─最後他揭盅,原意只為爸爸找個伴,女嘉賓氣冲冲跑掉了。為求出位向節目挑戰的「踩場」男,當然侮辱了參加者,這才是「非誠勿擾」的守則,但往往因更好看刺激了收視。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