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試身室設計應有高度私隱

特稿
試身室設計應有高度私隱

BodiBra試身陷阱處處,記者曾到BodiBra九龍灣德福分店查看,試身室雖未對正大門,但同樣只用布簾遮擋,加上店舖玻璃門常開,在門外經過時,可看到部份更衣室情況。有內衣公司表示,試內衣要「剝光豬」,試身室設計以安全及私隱為主要考慮,甚至設於另一層,列為男士禁地。
葆露絲(亞洲)有限公司創辦人兼業務拓展總監黎文佩表示,當年進入市場時,市面內衣店試身室主要以布簾遮擋,為讓顧客安心,該店採用更高私隱的設計,試身室與大堂分開,個別分店的試身室甚至設在2樓,男士不能上樓。試身室是獨立房間,有門有鎖,房與房之間有隔音。

職員無詢問拉開簾存疏忽

為確保顧客試身時不會走光,並方便她們更換試穿衣物,該店會提供黑袍給她們穿上試身。房內設對講機,客人可與內衣顧問聯絡,顧問只會在客人要求時才進房內,「女士可能有唔同問題,例如想要大啲、細啲嘅尺碼,又或者想修身等,大聲叫出去,隔籬房聽到,可能會尷尬。」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顧客使用店舖的試身設施,代表同意其安排,若試身室只有布簾,沒有鈎或繩等可繫穩的設施,增加了索償理據。另方面,職員未詢問下拉開布簾,存有疏忽,即使不是職員拉簾而是其他客人,公司也有責任,特別是內衣店較敏感,公司有責任確保顧客私隱。不過,事主即使入稟索償,也要量化損失,例如有否因此失眠或抑鬱而需診治。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