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院男童枉死 醫局認涉教學成份

屯院男童枉死 醫局認涉教學成份

【本報訊】屯門醫院13歲男病人張睿霆8月接受頸椎手術後死亡,醫管局總裁梁栢賢昨日與死者家屬及立法會議員會面時,首次承認事前沒有告知及獲家屬同意手術具教學成份,亦未取得家屬同意院方會拍攝手術過程,為此向家屬道歉。家屬對局方無正面回應多項疑問感到極度失望。

向家屬交出手術片段

男童父母及約七名家屬,昨日聯同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及黃成智,與梁栢賢、新界西醫院聯絡總監盧志遠等人會面,要求局方解釋事件中多個疑問。屯門醫院曾否認手術用作教學用途,但梁栢賢會後承認手術確具教學成份,重申醫院不會純粹為教學而進行手術,但確無就此告知病人家屬並取得同意,亦無事先知會家屬有關拍攝手術過程,局方為此向家屬道歉。局方明天會向家屬交出手術拍攝片段,但沒有涉及搶救男童的過程。
湯家驊表示,局方會上無交代及正面回應家屬多項疑問,包括手術需要性、有否醫療失誤等,張家對此感失望。當局只承諾七日內會就疑問回覆家屬。由於家屬冀還男童一個公道,在會上表現激動,張父昨日腿部突然不適,但仍堅持到場與當局會面。
梁栢賢認為,男童死亡涉及手術併發症,但拔喉後出現氣管閉塞是否已知還是未知的併發症,雙方有不同理解。不過,湯家驊強調,梁會上認同把男童死因歸咎於併發症的言論,有誤導大眾以為院方毋須為事件負責。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屯院剝削病人知情權,因沒有錄影搶救過程,更需向家屬清楚交代經過。據了解,當日手術過程有直播予手術室外20多名醫生觀看,過程中手術室內及外的醫生曾對話,談論手術問題,但並沒有直播搶救過程。有公院醫生指,錄影病人前必須獲得同意,並有特別的同意書讓病人或家屬簽署。
香港醫務委員會委員謝鴻興批評,屯門醫院罔顧病人私隱,若由醫生決定錄影而沒徵求病人同意,則屬嚴重專業失德。病人家屬可向醫委會投訴。由於帶領手術的外國專家DachlingPang的臨時註冊期限已屆滿,已非香港註冊醫生,故現時醫委會接獲投訴亦無法處理。

張睿霆之死六大疑點

1.手術前是否清楚男童患睡眠窒息症,就此評估術後即時拔喉的風險?
2.醫生拔喉前有否進行測試,確保男童拔喉後能自行呼吸?
3.男童拔喉後呼吸困難,主診醫生有否即時進行開通氣道手術?搶救過程有否足夠醫生在場?
4.醫生7月1日首次見病人,8月4日做手術,手術是否如此逼切?
5.海外專家在本港僅獲臨時註冊資格,能否負責進行手術?
6.事件是否涉及醫療失誤及哪些醫生需負責?
資料來源:死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