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湯「年月日」「日月年」同用

金寶湯「年月日」「日月年」同用

何女士買了一罐金寶湯,罐底生產日期(MFG)為「110412」,而食用期限(EXP)卻顯示「110413」(見圖),質疑產品標示出錯:「冇理由一日之後就到期!」金寶湯亞洲有限公司解釋,生產日期是以「年月日」排序,「此日期前最佳」(BestBefore)則以「日月年」排序。故該罐頭生產日期應是2011年4月12日,食用期限是2013年4月11日。
該公司指出,世界各地要求標示方式不同,例如內銷中國須根據國內法規按照「年月日」排序標示生產日期。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根據香港法例《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適當保質期標記或標籤說明,而日、月、年可按任何次序標明,若以阿拉伯數字顯示,包裝上應以英文字「D」、「M」、「Y」或中文字「日」、「月」、「年」註明。
檔案編號:09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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