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批宿位 被怨欠客觀取捨以舍堂文化考量 漠視學生需要

港大批宿位 被怨欠客觀
取捨以舍堂文化考量 漠視學生需要

大學宿位難求,各院校多以學生居住地區、家居環境及課外活動表現等審批申請,只有香港大學要求申請宿位的本地學生進行遴選面試。惟有港大新生質疑面試為批核宿位的最終取決條件,欠透明度及客觀標準,只以傳承舍堂文化為考量,漠視學生實際需要。

港大新生阿Tom(化名)乘車到校須轉車三次,單程已耗兩小時,於「need」一項取得滿分,惟仍未能獲配宿位!開學前他申請宿位兩度面試後失敗,開學後繼續申請候補宿位,再兩度面試仍未獲批。

幾由宿生會代表決定

他指,港大非本地生申請宿位毋須面試,但本地生卻必須,做法欠透明度,「唔同Hall有唔同culture,收生好大程度上由宿生會代表決定,佢哋着眼點係你能唔能夠幫宿舍參加啲比賽攞獎,唔係住得遠所以收你。」
阿Tom指面試小組單憑學生可對宿舍作出的貢獻,如運動、文化活動表現等決定,有違宿舍設立的目的。他曾向其中一名宿生會代表詢問遭拒原因,「佢話佢哋冇一個客觀、量化嘅標準,純粹以面談裏面,我嘅表現究竟佢哋認為適唔適合喺宿舍住」。

港大稱長期宿位不足

港大發言人指,非本地本科新生因在港沒有居所,申請宿位可酌情毋須面試;已到港的非本地新、舊生的宿舍申請則必須跟本地新、舊生一樣,根據計分制及面試表現進行評審。港大一直有協助類似情況的本地生申請宿位,或尋找其他大學管轄的住宿點,但宿位不足是個長期問題,至2012年,預計需要額外1,900個宿位才能應付需求,長遠解決必須政府撥地配合,多年來已積極爭取。
檔案編號:0823020

宿位計分標準包括need及merit

港大宿位申請計分標準包括「need」(計算居住地區、面積、同住人數等)及「merit」(計算學生表現)兩項,「merit」由各舍堂自行釐定的準則評核。
根據港大回覆,面試通常由各宿舍的高級駐舍導師或駐舍導師、及宿生會代表主持,一般約3至5人。
該面試小組會向舍監建議成功申請人的名單,由舍監作最後審議。公佈申請結果後,申請人可於72小時內向宿舍提出上訴,並將由舍監覆檢申請人的資料或對其進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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