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疑難抵校服誘惑,愛跟蹤穿校裙女生。他因14個月內跟蹤兩名高中女生十多次被告上法庭,不獲裁判官准許簽保守行為,保釋候判短短六日後,疑又膽敢戴上Cap帽、口罩及太陽眼鏡跟蹤女生,怎料該女生曾被他跟蹤,一眼便將他認出,令他再次被捕。
被告談家祺(32歲、圖)昨日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控一項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本月20日再提訊,待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及精神科醫生報告。他今次不獲准保釋,須還柙候訊。被告比上次聆訊時略顯消瘦,眼神呆滯,面容憔悴,獲知不得保釋後在犯人欄內喃喃自語:「我無辜,無辜㗎……」
被上次事主認出
署任裁判官錢禮甫見到被告便指被告面熟。控方隨即交代指,被告上月22日原需就一宗跟蹤女生案簽保守行為,他涉於去年1月至今年3月期間十多次跟蹤九龍城區內一間名校兩名女生,該次提訊正是錢禮主審,錢禮當時認為案情嚴重,拒絕讓他守行為了事,將案件押後,以便再作考慮。
估不到六天後,即上月28日,被告疑再犯事。控方指,事主當日在學校附近行至九龍城譚公道及馬頭圍道交界時,見到戴上Cap帽、太陽眼鏡及口罩的被告。原來該事主便是被告之前曾跟蹤的其中一名女生,她立即認出被告,報警求助。警方後來於本月3日在被告沙田顯徑邨住所將他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曾到案發現場截停女生,惟認不出事主是之前一宗案的其中一名事主。
但是辯方昨指出,被告從沒到過案發現場,而警員出言恐嚇及使用暴力,揚言若被告否認指控便會控以強姦等更嚴重罪名。錢禮詢問被告有沒有精神病紀錄,認為案情嚴重,被告在保釋期間再犯同類型罪行,故不准他保釋,還柙至本月20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383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