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銀主管藏槍罰5萬

德銀主管藏槍罰5萬

【本報訊】德意志銀行香港亞洲機構客戶部主管嚴申,聲稱因患有「倚賴性人格障礙」,有收藏物件癖好,藏有一支求學時同屋送贈的手槍作紀念逾20年,今年在機場帶同手槍企圖出境時被捕。
他早前承認無牌藏槍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5萬元,並須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指被告具良好教育背景,事業成功,20多年前把手槍帶進香港時應知此舉已違法,但接納被告無意圖將手槍用作非法用途,並因受「依賴性人格障礙」影響,有收藏物件癖好,會把情感依附在物件上,不願棄掉,相信被告收藏手槍以紀念人生重要階段。
43歲被告嚴申在美國求學時因同屋欠租,獲贈一支手槍作為抵押之用,其後他來港工作期間,將手槍運來港作紀念,直至今年5月18日前往南韓公幹時,在機場被發現背囊藏有該支手槍被捕。
案件編號:DCCC72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