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蘇富比在本周三舉行拍賣會,將梅艷芳生前一批共43件珠寶首飾拍賣,全部成交賣出,為供養梅媽的基金進賬680萬元。但梅艷芳的兄長梅啟明在拍賣會前一天入稟高等法院,指拍賣會宣傳不足,令阿梅的遺物以低價賣出,要求遺囑執行人賠償10億元,並要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向全球歌迷和影迷道歉。
被告為梅艷芳的遺囑執行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黎嘉恩及勞建青。原告梅啟明在入稟狀指,拍賣會只在本港宣傳,未能吸引世界各地歌影迷注意,質疑拍賣會是私人低價拍賣競投的商業行為。梅啟明又指被告將一些代表梅艷芳一生榮譽的真金獎座熔毀及變賣,認為有關具紀念性遺物應歸家人所有,要求被告向梅艷芳家人及全球歌影迷道歉。
案件編號:HCA16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