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伍雅謙報道】花旗銀行以「不反對當同意」的推銷手法「強迫」客戶升級使用白金信用卡,令卡主蒙受損失,致經舊卡過賬月費的保險斷供;另有卡主未收過白金卡,銀行已用作過賬,對客戶全無保障,消委會直指做法有問題。
龔小姐因長期離港工作,去年7月通知花旗以電郵發信用卡賬單,毋須再郵寄。近日返港,她發現該行曾於去年郵寄一封信用卡升級通知書給她,若不反對便當作同意升級。「我身在外地,根本唔知道有咁嘅訊息,銀行未經我同意,擅自幫我將萬事達信用卡升做白金卡」,由於升級後卡號有別,她以舊卡繳付月費的兩份保險單斷供,「我原本再供多幾年,就可以攞番啲供款,家一蚊都攞唔番」。
本身擁有花旗金卡的鄭先生,本年6月在職員推銷下多申請一張白金卡。「我當時已經強調唔可以將我原本張金卡升級,點知8月張舊卡過唔到數,先知花旗擅自幫我升級,張舊卡作廢,打去花旗熱線,竟然已將舊卡嘅自動轉賬轉去新卡到找數,我一直都冇收過張新卡,亦冇確認過,咁夾硬嚟,對客戶好冇保障」。
花旗銀行指去年10月至11月曾致函及透過手機短訊通知龔小姐為其信用卡升級,若客戶不同意,可知會該行。現已就其個案與有關保險公司接洽。至於鄭先生個案,則至截稿仍未回覆。
可藉此增加收入及佣金
消委會認為「不反對當同意」的做法有問題,「如果消費者唔喺香港、短期內冇法通知銀行,又或寄失信件,銀行自動升級,有機會導致消費者損失」。該會又指出,信用卡升級後,卡號改變或需重新辦理自動轉賬,銀行應獲客戶書面同意才為信用卡升級。
香港信貸及收賬管理協會前主席黃志廣表示,銀行透過升級信用卡及客戶信用額以刺激消費,增加年費收入及商戶佣金,「如果客戶每次只還最低還款額,銀行仲可以收息」。金融管理局指出,根據《銀行營運守則》,銀行應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持卡人收到該卡,如新推介服務令客戶支付款項或承擔責任,銀行在未獲客戶同意前不得自行替客戶登記。過去三個月,該局收過一宗類似上述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