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國泰沒向訂機位後不出現的乘客罰款,卻以超賣機位來避免因乘客「NoShow」(沒出現)所造成的損失。有持國泰商務客位機票的乘客,因超賣機位被要求「紓尊降貴」乘經濟位。事主最終因恐耽誤行程被「焗」接受4,000元賠償上機,回港後再向《蘋果》申訴。
記者:胡仲邦
賽車迷甄先生上月到新加坡觀看一級方程式賽車,以20,817元經旅遊代理購買來回香港至新加坡的國泰商務客位機票,原定9月26日乘搭中午12時40分班機回港,約11時到新加坡樟宜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地勤人員告知商務機位爆滿,要求他轉乘經濟客位。「一早訂咗機票,冇理由到機場先話冇位。國泰超賣機位,就要個客承擔,好唔合理。」
賠償少「好唔合理」
國泰提出向甄提供折合約4,000元港幣的現金加優惠券賠償,他感不合理,最初堅拒接受,「張商務客位機票價錢除番一半,坐呢程經濟客位要成6,000蚊,好唔合理」。他有事逼切返港,拒絕乘下一班機。「點知國泰職員一味拖延,到飛機就嚟開,我冇辦法,惟有接受安排上機。」
國泰回覆,鑑於旅客訂位後沒出現的情況普遍,該公司一向沒收取罰款,惟會估算旅客不出現率訂出超賣額,以免浪費機位,電子機票上已有條文列明不保證一定有機位,中介公司售票時也應向乘客出示相關條文。國泰又表示,當日沒拖延甄先生,而是等候截止辦理登機手續後確定能否安排商務機位。由於該航班沒頭等客艙,故要求他改乘經濟客位。機位降級有一套賠償機制,會以正價機票計算。
甄先生坦言,沒為意國泰有超賣條款,並質疑:「如期上機嘅乘客受害,『NoShow』乘客竟然毋須受罰,做法唔公平,點解唔係罰訂咗位唔出現嘅客?」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為簡化手續,普遍航空公司都沒要求乘客須預先致電確認機位。他指出,航空公司超賣機位雖不常見,但情況可接受,「乘客買咗商務機票後可以隨時改期,航空公司唔想空咗個機位,所以會超賣,一般會安排另一班航機或賠償畀乘客」。有旅遊業內人士提醒,若較遲到機場辦理登機手續,航空公司有機會未能提供機位,「乘客惟有早啲去機場辦理登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