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侮辱狗屎垃圾鬼 - 李碧華

別侮辱狗屎垃圾鬼 - 李碧華

近五十個民間團體、政黨發起十月九日大遊行,「10月9,踢走林D9」。毫無建樹與民為敵的林公公已升官發財榮任政務司司長了,犯眾僧,大家集中「念力」加上「腳力」,一起炮轟,有機會就表態,為被打壓的人權和自由發聲。一個人民公敵是團結的膨脹劑。
不過群眾用「水鬼升城隍」來罵他,我要為水鬼平反。民間傳說中,水鬼因着善良正義,幾番不忍找替死鬼,感動閻君才得升為城隍(原文太長,請看《壹週刊》)。林公公不配!大家別因一嚿垃圾侮辱了水鬼。
這樣說也侮辱了垃圾─因為垃圾前身亦有用之物,成為過去式才被扔掉,那狗官除了強姦民意挑起怒火外,有何政績可言?
罵作「狗官」又侮辱了狗,狗有靈性、忠誠、是非感強烈,保護家園趕走賊匪,是人類好朋友,牠走了人們會哭,你認為公公走了港人會流半滴淚嗎?
一個庸劣小人得志囂張,目之為「屎」?但廣告中慈母多麼珍視BB的「便便」,所以也不能侮辱了排洩物。
誠徵一個度身定做的形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