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8.18事件被禁錮的學生李成康、鄧建華、黃佳鑫,與7.1遊行時被警方無理拘捕的新唐人電視台實習記者蔡珮雯,昨日申請法援準備向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就警方非法禁錮、襲擊、非法拘捕,提出象徵式賠償。李成康表示,訴諸法律是對曾偉雄作出嚴正抗議,沒有考慮會否勝訴,「應該做就要義無反顧去做」。
李成康昨表示,8.18當日被警員非法禁錮和襲擊,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必須向曾偉雄提出民事訴訟,當案件呈交法庭審訊時,會傳召證人,所有資料亦必須公開,此舉有助釐清事件真相和責任。他並向曾偉雄作出嚴正抗議,因他不斷推卸責任予港大。
「義無反顧去做」
他續稱,由於司法覆核只停留在討論政策層面,無助找出事情真相,而刑事訴訟敗訴則要付上高昂費用,故決定提出民事訴訟。他沒考慮勝算,只說:「應該做就要義無反顧去做」,並要求曾偉雄作出一元象徵式賠償。
協助他們的律師何俊仁表示,今次訴訟「有相對合理嘅勝算機會」,又指如公職人員執法時明知越權,仍然傷害市民身體和人身自由,根據案例,法庭會判處懲罰性賠償。何俊仁亦會協助7.1遊行當晚被無理拘捕的新唐人電視實習記者蔡珮雯,及麗港城居民「六四Tee男」黃健,就警方涉非法禁錮及非法拘捕,向曾偉雄提出民事訴訟。
何俊仁認為,警方在沒有法律授權下剝奪市民自由,造成人身傷害,已屬違法,「佢哋使用暴力係冇法律基礎」,警方濫權執法已引起公眾憤怒。今次向曾偉雄提出民事訴訟,是還市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