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平租贓車影子的士司機候懲

貪平租贓車
影子的士司機候懲

【本報訊】中年的士司機因貪圖較平車租,租用賊贓的士並以假車牌接客,幸而醒目車行負責人憑的士車牌號碼,發現的士司機非其車行司機而揭發事件。涉案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有意圖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處理贓物罪名,案件周四判刑。記者:陳美珊

警方07年5月1日凌晨接報,灣仔莊士敦道一輛的士被偷,案件一直不了了之。直至09年6月14日,一名吳姓車行負責人在荃灣麗城商場偶然發現被告龍建豪(48歲)正駕駛屬其車行車牌KF5046之的士,發現他並非駕駛KF5046之司機,故趁的士落客後登車,表露身份直指從未請他做司機,但被告仍夠膽狡辯說幫人「頂更」。
吳致電KF5046之的士司機求證,原來KF5046當時正在薄扶林一帶開工,吳懷疑被告用的是假車牌,立即報警。被告即棄車逃走,警方最終成功將他拘捕,並在的士內撿獲假行車證及電訊管理局牌照,證實車輛是07年於灣仔失竊之的士。

被捕後患精神分裂

被告昨承認意圖使用KF5046的假車牌及電訊管理局牌照,及協助處理一輛屬贓物的的士。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被捕後已再無任職的士司機,他因貪圖較便宜的車租而向一名叫「阿輝」的男子租用的士,但被告當時不知道的士為賊贓。辯方指被告對犯案深感後悔,被捕後情緒飽受困擾,患上精神分裂症。
被告在警誡下聲稱不知駕駛的是賊贓,聲稱是一名「阿輝」的男子將的士租給他,他已駕車搵食近三個月。警方調查發現,KF5046登記車主是另一被告錢展鴻的弟弟。錢(49歲)原被控兩項有意圖協助和教唆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昨獲控方撤銷控罪。
案件編號:DCCC68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