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調查廟街謀殺案時拘捕一名商人,揭發他犯案前半個月偷車,於下班繁忙時間在西九龍公路橫衝亂撞,時速一度高達170公里,並兩度逆線行車,撞上3輛私家車。商人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偷車及狂亂駕駛5項控罪,還柙至本月7日判刑。
記者:戴國輝
被告呂魁(36歲),他另被控今年6月29日在油麻地廟街202號地下正大電子禮品行內謀殺男子江志傑(38歲),死者生前曾用槍射擊流浪貓。
承認五罪候判
被告昨承認偷車、狂亂駕駛、無牌駕駛、無第三保及停牌期間駕駛五罪,他曾有無牌駕駛案底。案件押後至本月7日,待控方準備被告案底。
案情透露,今年6月15日下午約6時,交通警員駕駛電單車沿西九龍公路巡邏,警員發現被告駕駛的私家車不斷冒出白煙,打算上前截停私家車,但被告無視警員指示,加速至時速150公里。
被告駛至海庭道及海泓道時,加速至170公里,他逆線駛入海庭道,撞向停在交通燈前的兩輛私家車。但被告沒有停下,轉入博文街仍逆線行車,與第三輛私家車迎頭相撞,私家車司機及乘客均告受傷。
無駕照故逃走
被告的私家車終於停下來,交通警員此時駕駛電單車趕至,警員將車停在司機位門旁,打算查看車內情況,被告突然推開車門,將電單車推倒,同時從另一邊的車窗逃走。
交通警窮追,終在大角嘴道及博文街成功將被告拘捕。被告接受警誡時承認,他為免交通警揭發其無牌駕駛身份,始高速駕駛逃走。
警員調查後發現,被告的停牌期由去年3月23日至今年6月28日。涉案私家車屬於被告胞弟,用於接載員工,但他不准被告駕駛。
案件編號:KCCC35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