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港滿7年的外傭一旦最終獲得居港權,在法定最低工資下,只要仍擔任留宿家傭,並不受最低工資保障,若他們轉行則可獲最低工資保障。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認為,菲傭不當家傭,可應徵旅遊區的高級售貨員、文員等,男菲傭可勝任司機,體能好的更可當保鑣,「薪酬分分鐘多過唔少香港人」。
工聯會指外傭如有居留權必會衝擊本地工人就業,令邊緣勞工大規模失業。任職木工的馮先生昨在庭外表示,擔心女傭獲得居留權後會申請丈夫來港,他們或會從事低技術工作,與他們搶飯碗。家務助理周桂英指,外傭會要求較低人工,加上她們識廣東話,又了解港人生活習慣,會與本地家務助理競爭。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法定最低工資適用於所有僱員,不論他們是全職、兼職或臨時僱員,但不適用於所有留宿家庭傭工,包括家務助理、護理員、司機、園丁等,不論該傭工的性別及種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