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被告有四個女人 六子女

特稿
被告有四個女人 六子女

案中獸父先後經歷兩段婚姻,擁有四個女人,替他合共生下五女一子。然而他又曾跟未成年少女性交及干犯非禮罪,胡混濫交的感情生活仍不夠,還要把三名親生女淪為洩慾工具。
根據被告向警方提供的個人經歷口供,他於內地出生,接受教育至中學程度,曾任職酒樓侍應,及後從事裝修物料生意,月入僅1萬元。然而平凡的背景,背後卻是胡混的私生活。
他在口供稱,80年20歲時首度結婚,育有一女,惟四年後婚姻破裂。90年他開始返回內地與母親居住,三年後跟本案三名受害女兒的母親同居,至97年才正式結婚。但在結婚前一年,他同時間又有另一女友,對方更為他誕下一名兒子,該段感情最終分手收場。07年,被告又另結新歡,再生多一名女兒。縱使有妻又有女友,但他也禁不住對親女起慾念。其妻目睹他強姦親女也不敢阻止,現時仍由她負責照顧三名女兒,但社署會跟進情況。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