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貿易商人為取得申領門檻頗高的粵港跨境車牌,透過中介人聯絡駕駛學校代辦,並先後付8萬元定金。詎料中介人收錢後去如黃鶴,商人多番追討無果,向駕駛學校索償。駕駛學校堅拒負上全責,反質疑商人與中介人是「老千埋堆,鑿我一筆」。
記者:楊家樂
案中涉及的中介人叫吳偉倫,原來在行內頗出名。他在過去多年開過駕駛學校,聲稱幫人安排學車、申請大陸駕駛執照及跨境車牌,收錢後便玩失蹤。他早在99年已開始犯案,曾多次進出監房。最叫人驚訝的是,他被拉上法庭後自稱智障,曾獲法官減刑。
原告:俾個貪字累咗
今次懷疑上當的,是損失8萬元的原告貿易商人周健文,及自言「俾佢(吳)呃得好慘,攞我個名招搖撞騙」、別名林駒的被告林玉駒。被告亦包括他旗下的大成功及林駒駕駛學校等。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原告指09年7月看見報章廣告,有人出售粵港跨境車牌,遂致電聯絡負責的吳。同月13日吳帶原告到葵涌廣場林駒駕駛學校會面,其間被告亦在場。
吳建議原告先購買中港兩間公司,藉此取得屬於該公司的車牌,作價43萬元。原告稱:「我知道市價平均要45萬,家平咗兩萬,俾個貪字累咗。」於是,他同意交易並先後付5萬元定金。
惟其後吳以各種理由拖延交易,至8月更指賣方要求先付15萬元按金。原告只肯付多3萬元,吳上門收錢,但隨即失蹤。他曾找同事向吳追數,10月又致電吳談判。「佢話我講咗粗口,更加唔會畀錢我」他說。而被告則愛理不理。原告最終報警求助,並向被告發律師信。原告後來得知,吳曾向他出示的內地批文原來是失物,「賣家」根本從無打算出售公司。
被告在庭上回應指,吳並非其員工,只算一名經紀。吳游說他合作。「佢話『人哋信你唔信我』」他說,於是由吳拉客,他負責開單。惟其後吳收錢後失蹤。被告指從未授權吳上門收多3萬元,甚至質疑吳根本有否收錢。「嗰3萬蚊分分鐘係佢(原告)自己老屈」。故他只肯賠5萬元,但原告拒絕。
案件編號:DCCJ17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