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王之王無用告法團

扒王之王無用告法團

【本報訊】馳名食店扒王之王今年5月入稟與荃灣一幢商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就使用大廈兩部升降機及正門起紛爭。扒王之王昨再入稟高等法院,指銅鑼灣謝斐道新城大廈1樓分店,一直遭該廈法團「封」禁用,對食客及搬貨工人構成不便。由於法團始終不作回應,食店遂興訟要求法團開,並騰出大堂給食店使用。
扒王之王於04年以4,080萬元購入該舖。有熟客昨向記者稱,食店位於1樓,步行路程短,梯級又開正大街,不覺不便。惟有腳傷食客指,有升降機較理想。新城大廈地下大堂共有兩部升降機,惟內櫳細。管理員指,大廈除地下商舖外,上層全屬住宅,為保安計,實在不便對外開放大堂及升降機。

扒王之王發言人昨指,原告自上月尾,與法團因用搬貨,屢生爭執,認為鎖對物業價值及食客通往食店均構成不便,始決定興訟。至於荃灣訴訟,正與該大廈的法團進行協商。
案件編號:HCA1657/11

位於銅鑼灣新城大廈的扒王之王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