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作者的社會責任 - 高慧然

何謂作者的社會責任 - 高慧然

有網民不斷在我網誌留言批評我的「爽報」專欄「影響家長價值觀、令社會分歧、教壞細路」,呼籲我回頭是岸,承擔起作者應有的社會責任,文以載道。
那麼,究竟甚麼是作者的社會責任,甚麼是文學要承載之道呢?我的偶像李怡先生有一篇文章發表在《第五屆香港文學節研討會論稿匯編》,文章題為「虛擬的世界才有真實」,文中引用了英國作家約翰羅斯金(JohnRuskin)的話,「人類所作最偉大的事,是把所看到的,平實地告知世人。」這是對文學和作者的社會責任的最好詮釋。
作者要做的事,是用文字真實記錄世界的面貌,不需批判,不需悲憫,記錄社會現象,記錄人間百態,記錄所思所想所感悟的,像一部相機,也像一部具穿透力的X光機,既拍攝世界的外在,也拍攝人性的內在。
還原這一切,小說是比其他體裁更好的途徑,因為只有「虛擬的世界才有真實」,芥川龍之介的《竹林中》深刻揭示了人性的虛偽,故事中每個人都在說真話,但出於各種各樣的利益考慮,對自己形象的保護,令每個人的真話都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扭曲。
所以,藉小說的方式,用假的人物,寫真的事件,還原某一類人的心理活動,反映某種社會現象,便是作者要盡的社會責任。有人不願面對真實,只願活在虛幻的美好之中,大可以去看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