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與12歲女亂倫重囚

獸父與12歲女亂倫重囚

【本報訊】35歲搬運工人搬返前妻家同住兩年後,摸胸非禮12歲親女,事隔九個月,更趁獨處逼女性交。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及亂倫兩罪,暫委法官陳慶偉昨指,立法會於98年修例,將與13歲以下女童亂倫及非法性交罰則看齊,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認為刑罰應考慮立法會的改例原意,遂將亂倫罪的起刑點,由六年增至九年,判被告監禁6年4個月。
案情指,09年11月29日,母親返家時發現有異,檢查X內褲,發現有白色液體,問她是否遭性騷擾,她只顧哭泣。X搬往外婆家住後,由阿姨帶她見醫生。她後向警方稱,09年2月遭父摸胸非禮,被母查問當天與父亂倫。創傷報告指X事後自覺較人低等。
法官指,X被侵犯後被迫每日面對被告,感覺難堪、無助,被告身為父親,非法行為嚴重違反誠信,須予嚴懲。
案件編號:HCCC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