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引導陪審團欠持平原審犯錯 鳳姐命案重審

上訴庭:引導陪審團欠持平
原審犯錯 鳳姐命案重審

【本報訊】裝修工人為滿足性慾及謀財,帶備沾有哥羅芳的毛巾與兩名「一樓一」鳳姐性交,然後劫財,鳳姐事後均窒息死亡。工人去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上訴庭昨指原審女法官潘敏琦引導陪審團時側重控方案情,對辯方的解釋無情地批評,並罕見地在判詞講解應如何撰寫引導詞才算持平。上訴庭撤銷被告的定罪,將案發還重審。

裝修工人康子賢去年因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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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應準確反映案情

上訴庭法官夏正民指,在刑事審訊中,被告都有基本權利作出辯護,即使其辯護內容荒誕得令人難以置信,法官及律師都有責任讓陪審團知道被告的說法,而法官引導時亦要準確反映辯方案情,概括重點。
夏續指,案中被告說案發時所用毛巾,只沾了少許哥羅芳,但原審法官卻形容毛巾「吸滿」哥羅芳,更提及近10次,令引導內容欠持平。
被告康子賢(26歲)原被控於09年1月,先後在觀塘及土瓜灣謀殺鳳姐關淑儀及黃愛珊。早前另一鳳姐殺手林培峰(33歲),亦因原審女法官包鍾倩薇引導陪審團出錯,上訴脫罪。控方已書面要求重審案件,上訴庭稍後判決。
案件編號:CACC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