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權案 控辯準備上訴李少光:政府有幾手準備

外傭居權案 控辯準備上訴
李少光:政府有幾手準備

【本報訊】外傭爭取居港權的司法覆核案後天裁決,估計無論外傭或是政府敗訴都會上訴,甚至打到終審法院。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表示,外傭居港案影響深遠,政府希望贏官司,同時已有「幾手準備」,視乎判決再部署。對於會否尋求人大釋法,他說:「一定會盡能力喺香港司法制度底下,爭取打贏呢場官司。」記者:謝明明、彭嘉賢、馬志剛

來港打工24年的菲籍申請人VallejosEvangelineBanao,屆時會由代表律師到法庭領取判詞。無論哪方上訴,都須於28天內提出。申請人今次獲批法援打官司,若上訴也要先過法援署一關。
政府消息指,政府一旦敗訴,將向法官申請暫緩執行裁決,以提出上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上訴有結果前政府可以不執行判令,而本案與當年市民挑戰領匯上市的案件不同,政府不急於加快程序,直至終審法院的終極判決,隨時打足兩、三年。04年兩巿民挑戰領匯上巿,由入稟司法覆核至上訴庭判決,8天內完成。

外傭勝訴也要過四關

社會言論指政府一旦敗訴,逾50萬外傭及家屬可申請居留權,但有法律界人士及學者指出,外傭即使勝訴也只是獲申請資格,尚須入境處審批。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指出,根據《入境條例》,外傭還須過四關:證明在港有慣常住所、家庭成員在港、有合理收入維持家人生活、有能力繳稅,「呢四關畀入境處有足夠彈藥可以鎖住個閘,唔批外傭擁有居港權」。
外傭家屬來港定居同樣困難,「佢哋要入境處相信有足夠收入支付家人喺香港開支,入境處唔會輕易批准,所以政府唔好再講會有成幾十萬人湧嚟香港咁荒謬」。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庭也認為,終審法院曾闡明「永久居住地」定義是以香港作永久及唯一居住地,「例如個外傭喺原居地有地有屋,屋企人又喺晒嗰度,咁好難令入境處相信外傭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他承認,入境處審批關卡或會遭爭取居港權的外傭挑戰,但法庭會逐一個案審理,以往也曾有被拒居港權的非中國籍人士提司法覆核,結果失敗,「入境處擁有實權去把關,相信大部份外傭未必成功」。

入境處關卡被指虛設

不過,有熟悉入境事務人士指出,一旦外傭勝訴,入境處審批關卡會自動瓦解,「佢哋人工低,根本唔使交稅;唔係佢哋唔想帶家人來港打工,而係當局唔准;佢哋住喺僱主屋企,即係有慣常住所;佢哋有冇合理收入維持家人生活見仁見智有得拗,四個關卡形同虛設」。
入境事務主任協會副主席倪錫水表示,若12.5萬外傭獲居港權資格,勢增該處工作,估計最少要500名入境人員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