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迷信是!好東西才有Season2吧!所以,也許我和I.T合作的這個Pop-upStore真的是「好東西」吧?又或者,我太執迷這個Season2概念了,所以死也要拖到第二季才死吧!哈哈哈!
總之這個為期只有10天的小店又來了!
很多東西都是第一次一塌糊塗,第二次才好起來的,做Buyer會嗎?
第二次遊走於巴黎各大時裝showroom,已經「識途」,希望未算「老馬」,但嚮導呢,總是夠資格客串一下啦,如果你想知道「時裝買手」的真實生活的話。
例如,我可以告訴你,我們常常showroomshowroom的叫,是不是每個品牌一定有個展銷新貨的「Room」呢?
Showroom沒有room
真相是,很少的。
只有真正財雄勢大的品牌能擁有固定地址不必走鬼的「showroom」,次之是在時裝周有個短期租約的單位,十天八天招待完各地買家收夠定單便「摺埋」,待下個fashionweek才又擇地重開。
再實惠點的是租個酒店房,我們可以叫它「show-hotel-room」吧,適合些collection不是很大,或貨品佔用空間少的品牌,例如我們的明星產品──OlympiaLeTan的BookClutch,便是每季都在巴黎購物區找個地段中央的骨子酒店房做幾天生意,好處是環境幽雅,不似那些倉庫改裝的showroom那樣,臨時的絲絨Backdrop揭開了常常是污糟邋遢的爛牆一道,再者,到底是Hotelroom,要茶要水要小食撥個電話5分鐘便送到,打得客戶們牙骱軟吧。我們三月時便借了OlympiaLeTan的show-hotel-room辦了個小小的Teaparty招待香港傳媒了。
如果不是Budget很夠的,便沒有自己的room而要和好多人一起在大型展銷會(fair)之內擺個只得幾衣架衫的攤檔showstall了,不要以為這好慘,很多做fashionshow時富麗堂皇的品牌,其實是小本經營,都是只能擺個檔巧妙利用有限資源而已,好像GilesDeacon,MaryKatrantzou和我們YI.T有賣的RoksandaIlincic都是這樣的例子。
也有些案例是幾個志同道合的品牌share一個小showroom,如果你怕那些fair太大而淹沒了你的個性的話,這也是個好選擇,因為巨型的展銷會也真的可以大到令人迷路,例如有名的TranoiTradeshow便會在羅浮宮地底租了個足球場咁大的Hall來分拆。
好了,你以為進軍巴黎最經濟的方法是擺Showstall嗎,未算,還有些連stall也負擔不起的,便只租人家的綜合showroom一張辦公桌,放部notebook,幾本相簿,衣服實物最多四五件便能做生意,這種大概可以稱為showtable了吧:)
不要以為我看不起showtable,創意和品質很多時候都和經營形式無關的,比如今季我引入的其中一個心愛英國新品牌MatthewMiller便是「桌上外交」的成果。
誰在睇檔?
行showroom最好玩的地方除了是好衣服壞衣服都有,秒秒是驚喜之外,還有一項就是和「看檔」的人互動,尤其是小本經營那些,很多時整個品牌就只得一個人在把關,有時這個人熱情如火非得拿到你卡片不收手,有時這個人如數家珍對產品熟知到可怕程度,有時這個人本身就是生招牌兼任Model展示product,也有時這個人是「時裝人」的典型,懶cool地愛理不理十問九唔知,譬如我喜歡的英國設計師J.W.Anderson,他的攤檔裏永遠只得一名像時裝學生的人在看守,不是在織冷衫便是在釘衫鈕,問他產品資料一概notsure,只推說「你等負責人回來時問他吧!」但那個「負責人」好像是永不回來的,起碼我們不同時段去了三次也沒見着,但這品牌的衣服鞋子真cool,所以我們也惟有忍受着吧。
小品牌理論上應sell「人情味」吧,這J.W.Anderson真是很例外,因為大部份新設計師的檔口都能做到這一點,有許多的「店員」甚至就是Designer本身,譬如HouseofHolland也算曾經紅極一時吧,但天天朝10晚6在睇檔竟就是「著名」設計師HenryHolland自己,其他名氣不大的牌子更不在話下,針織界新貴Sibling的三名設計師基本上也是長駐候教,所以呢,我們逛showroom的另一樂趣便是一spot到designer本尊隨片登台便要求合照,搞不好他日此人大紅大紫這張早期合照便值錢了,但好笑的是,既然那些新designer是up&coming的,那麼他們長甚麼樣子你也很少有機會見過吧,除非你出發巴黎前全部Google一下做好功課點晒相吧!否則怎有可能個個都認得?我便試過在RoksandaIlincic的檔攤覺得那位看檔的小姐很熟口面好似就是設計師本人但又不肯定,最後當然也是「影咗先算」,回港後才好瘀地發現根本不是她本人啦。
兵家常事
做買手如做賭徒,引入一個品牌後是否賣得固然是博一鋪,但在此之前已有其他東西更驚險刺激,因為你看中的好貨不一定會賣給你的,很多時你花時間揀了貨做好定單,最後人家卻決定賣給另一間時裝店不賣給你,所以你要「賭」的也是時間心血的投資。
當然,好的東西才有人「爭奪」的,而爭起上來有時被人家「搶」了有時你「搶」了人家也是兵家常事,所以據說做Buyer的人理論上都較看得開。除非特別案例。
比如這次我們去入YI.T的貨,有個品牌我們一月去入男裝時已不厭其煩地問了很多次有沒有其他香港時裝店在洽商中,沒有我們才入貨,而他們也多次堅定地鼓勵我們下定單,所以我和I.T的同事便花了一整個下午在選款式做定單……
回到香港我們卻多次聯絡這個品牌也得不到confirmation,事實上,是100個emails98個都沒有覆,覆的兩個是告訴我們三月女裝周時showroom的地址和落實我們appointment的時間。
到了三月我們飛了十個人去巴黎,在指定時間登門造訪時,負責人卻說「對不起,我們已將品牌的獨家銷售權交給了香港另一時裝店了」,我們表示反感,因為爭取不到一個品牌是兵家常事,但唔該你早響吖!如果我們沒有斟洽其他品牌而特地飛了10個人來巴黎入你的貨,那豈不是又嘥錢又嘥時間?你為甚麼不在電郵中便告訴我們這消息呢?
「因為我哋覺得面對面親口同你哋講好似有誠意啲吖嘛!」他們說。
我們堂場嘔血,最慘是他的話又唔係無道理得晒!
還是那句,愛時裝的話還是做顧客較幸福。
(YI.T9月23至10月2日中環雪廠街I.T看完這篇就去看看吧!謝謝!)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
Textby黃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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