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寫入境審批嚴 居權不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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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審批嚴 居權不易得

居港權官司最終若外傭一方勝訴,入境處將把守最後一關,此關卡從寬或從嚴,視乎處方如何根據入境條例審批。「過來人」印傭Ana就認為申請難度高,她兩年前嫁一名有長期病患、領取綜援的港人後,欲申請成永久居民,但入境處指她無合理收入維持生活,拒絕其申請,「我話做咗香港人,會打兩份工,丈夫唔攞綜援啦,入境處都唔批」。
Ana來港當家傭12年,數年前認識年逾60的李先生,09年結婚,她婚後才知丈夫有長期病患及情緒病,靠綜援過活。婚後為照顧丈夫,辭掉家傭工作,夫婦的生活靠數千元的綜援金。
她申請做永久居民時,向入境處提出成為港人後可打工養丈夫,丈夫也不再領綜援,但入境處認為她沒有合理收入維持自己及家人生活,拒絕其申請。她現時靠儲蓄及朋友幫助度日,以不斷延長居留方式留港。

申請法援要交出地契估值

Antony正替Ana申請法援,控告入境處無理拒絕其申請,但法援署要求她交出印尼爪哇大屋的地契,估值後才決定是否批出法援。Ana認為入境處不近人情,「我覺得申請好難,家我好辛苦,如果唔係結咗婚,都唔會申請做永久居民,一定唔會留喺度,返印尼又有自己屋,好好多啦!」Antony認為,此個案反映入境處對外傭申請居港權的審批不馬虎,部份更十分嚴苛。他相信嫁港人的印傭要申請成功,丈夫起碼有穩定收入,單身印傭則要證明有能力找到收入足夠生活的工作。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