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告明愛疏忽索償

社工告明愛疏忽索償

【本報訊】曾任職社工的女子因持續頭痛頸痛、視力出現問題,影像出現黑點,兩度向明愛醫院求診。但她指院方並無查出問題,並堅持要她出院。直至她再向私家醫院求診,始發現患上血管病「高安氏動脈炎」。女社工不滿明愛醫院疏忽兼失德,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索償,但並無註明金額。
原告黃翠琼(44歲,圖)接受查詢時指出,她在08年10月3日因頭痛、頸痛、暈眩及影像出現黑點,到被告明愛醫院求診。留院一晚檢查後,醫生指她沒事可出院。
惟她的病情未有好轉,同月7日再到明愛醫院,她指當時有醫生惡言相向。院方經過4天檢查,仍沒發現病因,並以床位緊張為由,要求她盡快出院。
原告後來經私家醫生轉介到法國醫院檢查。同月22日完成報告,顯示她左邊其中一條頸動脈栓塞,須從速治療,否則有生命危險。
原告立即前往伊利沙伯醫院,獲醫生安排緊急入院。其後醫生指原告患上「高安氏動脈炎」,但為時已晚,若動手術有機會令血塊衝到腦部,風險太高,只能靠服食阿士匹靈防止中風。
案件編號:HCPI6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