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渠水淋妻 夫認誤殺

通渠水淋妻 夫認誤殺

【本報訊】保安員遭妻子揭發有外遇,其妻亦被指在互聯網暗交年輕男友,兩夫婦經常爭執,家無寧日。去年保安員疑沉不住氣,爭執期間涉將兩樽通渠水向妻子照頭淋,令她近五成皮膚灼傷,一個月後傷重不治。保安員因此被控謀殺,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妻子宋子琴一個月後不治。

9歲女兒目擊慘劇

被告黃志誠(60歲)辯稱受妻子挑釁,願意承認誤殺,但控方不接納。控方指,被告於去年6月28日在沙田排頭村寓所將兩樽通渠水淋向妻子宋子琴(41歲)時,9歲女兒目睹一切。宋與前夫所生的17歲兒子則離家上學。
鄰居邱定漢供稱,去年3月開始聽到被告與宋經常吵架,宋因被告有外遇嚷着要離婚,被告則稱事件已過去,同時又聽到被告指宋在互聯網認識了一名年輕男朋友。案發日早上,他目睹被告走出屋外打電話報警,然後折返單位,向宋說:「我要坐監了,你照顧小朋友。」
救護員抵達時宋仍清醒,頭、臉、胸口及雙臂佔全身45%的皮膚被灼傷,留醫至7月27日去世。辯方指,被告遭妻子推向木門令前額撞到門框。
案件編號:HCCC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