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有醫療保險保障,為何還買危疾保險?
答:醫療保險的賠償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一般設有墊底費,所保障的疾病不分致命或非致命性,大至心臟病小至割盲腸,只要符合保單要求都會受保。危疾保險則受保人萬一患上保單內訂明的嚴重疾病,需要長時間治療,可按合約規定獲發一筆過的賠償。兩種保險的保障性質不同,但相輔相成。
保單保障項目不一
危疾保險對受保病症和各項細節均有明確的界定,常見癌症為例,保單會清楚界定如何才可獲得保障,屬於第幾期、擴散程度、腫瘤的體積等,以及是否保障屬於較初期、未擴散至其他器官的「原位癌」等。每份保單的保障項目不一,投保人應小心閱讀保單條款,切勿單憑所患的病症名稱與保單上列出的其中一種病症相同,而自行判斷已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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