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限 擬填海造地

土地有限 擬填海造地

【本報訊】由於現有土地已有本身的規劃用途,例如興建私人樓宇、公屋,根本無太多剩餘土地,故新居屋計劃初期用地,需要向現有賣地表借地,甚至考慮向公屋借地,但為避免影響公屋供應,公屋借地不可能多過一至兩幅。基於土地供應限制,新居屋計劃初期每年數量約五千個單位,全是中小型單位。

以招標形式興建

政府在找尋建屋土地一直存在困難,故曾蔭權會在施政報告上闡明,需要開拓土地資源,才能應付房屋供應,包括新居屋和置安心計劃的土地需要,他提出在釋放市區邊緣的綠化土地,以及在維港以外地區填海造地。
房屋署過去有專責組別負責舊居屋計劃,包括設計及興建,自從02年政府取消居屋計劃,房署有關組別已解散,現時沒有多餘人手應付新居屋計劃,故曾蔭權打算以私人參建居屋形式,新居屋計劃以招標邀發展商負責興建,但申請審批和抽籤仍會由官方負責。